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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党支部支委成员分工及职责

发布日期:2017-09-12

一、党支部书记

支部书记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,按照支部党员大会、支部委员会的决议,主持和领导党支部的日常工作。

1.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;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,传达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以及上级的决议、指示;研究安排支部工作,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,及时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;

2.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、工作和学习情况,发现问题及时解决,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;

3.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、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,按时向支部委员会、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。

4.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的联系,交流情况,支持他们的工作,参与协调单位内部党、政、工、团的关系,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;

5.组织支委会的学习,按时召开支委生活会,加强支委会的自身建设,充分发挥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。

二、组织委员、纪检委员、统战委员

1.党支部组织委员,是党支部委员会成员。在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的指导下,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,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。其主要职责是:

(1)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,根据需要,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的意见,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;

(2)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,协助支部宣传委员、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宣传教育,搜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,向支委会提出表扬和奖励党员的建议;

(3)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、教育和考察,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,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;

(4)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,按时收缴党费等。

2.纪检委员的职责是:

(1)负责党的作风建设,经常对党员进行党规、党法和党纪教育,防止和纠正党内不正之风;

(2)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,检查党员执行《准则》,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,对党员违纪问题及时组织调查,提出处理意见;

(3)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,党员的申诉和控告,及时向支部和上级纪检部门汇报,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;

(4)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,对他们进行有效的帮助和教育工作。

3.统战委员的职责是:

(1)对党员进行党的统战政策的教育,提高党员做好统战工作的自觉性;

(2)经常了解统战对象的政治思想、工作表现、业务能力等情况,做好对他们的安排、使用和培养工作;

(3)经常与统战对象保持联系,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,帮助他们解决问题;

(4)做好统战政策的落实工作,经常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本支部统战工作的情况。

三、宣传委员

宣传委员在党的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,分工负责党支部的思想建设工作。具体职责是:

1.负责了解和掌握党内外思想情况,围绕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,完成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做好政治思想工作;

2.根据上级党委的决定和党员的思想实际,提出宣传教育的意见,拟定学习计划;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,学习时事政治和党章、党的基本知识;组织好党课学习;协同支部组织委员有计划地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工作;

3.指导学习科学技术、文化知识和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;

4.搞好党报、党刊的通讯报道工作;

(5)协同组织委员做好党员考评工作。


中共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委员会办公室

2018年6月8日